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海关总署于2020年2月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十条措施,具体包括: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推动“关铁通”合作倡议实施、支持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促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支持利用中欧班列扩大进口、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力度、支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等。
相关措施的推行有利于提升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据国铁集团数据,今年1-9月中欧班列累计开行8756列,同比增长46%,共运送货物79.5万标箱,同比增长51%,疫情下中欧班列的通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有效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一是加强系统建设,提升作业效率。自7月1日起,海关在全国铁路口岸全面推广应用铁路舱单、铁路运输工具管理子系统,实现海关与铁路部门信息交互无纸化,减少企业派员现场递单、海关人工审核确认等纸质作业环节,提升了铁路口岸通关效率。据乌鲁木齐海关反馈,系统上线运行后,关区铁路口岸整列放行时间由3.5小时压至0.5小时,班列通行效率显著提升。
二是推广舱单归并,降低报关成本。允许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进出境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多票铁路运单货物归并为一份舱单,企业申报一份报关单即可完成原有多份报关单的申报工作,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以符合条件的单一大宗商品为例,原来整列货物可能需要办理41票舱单、分别对应41票报关单,实施舱单归并后,只需要办理1票舱单和1票报关单,大幅减少企业报关次数。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通关效率。相关海关通过设立专门窗口、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等方式,优先保障中欧班列快速通关;指导现场关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相关操作指南做好列车新冠肺炎卫生检疫,加大自疫情高风险国家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和采样;对需要查验且适合机检的,优先使用H986等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实施非侵入式查验,疫情期间满足相应条件的,收发货人可不到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切实保障中欧班列的通关效率。
四是结合关区实际,支持业务发展。相关海关根据总署支持措施并结合关区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支持关区中欧班列业务发展:
乌鲁木齐海关支持中欧班列枢纽站点建设。采用“产地组货集结+专列转关发运”模式,积极引导辖区大型钢材生产企业在“家门口”完成钢材组货集结和出口申报,为企业减轻仓储费和滞留费负担,货物转关抵达口岸后直接出口放行,通关时效大幅压缩,助力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枢纽站点提升组货能力。
深圳海关支持首列“湾区号”中欧班列于8月18日自深圳始发。首趟班列共搭载49个集装箱,货值约2300万元人民币,主要货物为电子产品、机电及轻纺类产品。班列从阿拉山口口岸出境后,经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抵达德国杜伊斯堡,全程运行时间约16天。
重庆海关采取“跨境电商B2B+中欧班列(重庆)+境外企业/海外仓”的模式,积极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点。9月1日全国首趟中欧班列(重庆)跨境电商B2B出口专列开行,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9710、9810监管方式申报,享受优先查验、简化申报等便利措施,促进重庆跨境电商产业提档升级。
下一步,海关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中欧班列监管服务工作,助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